各基层党委、各党总支:
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推荐评选第八届贵州省道德模范的通知》要求,拟在全校师生中组织评选道德模范,请各部门严格把关,优中选优,按类别推荐人选。
一、道德模范评选标准
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深刻认识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,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,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、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。
二、道德模范分类标准
助人为乐模范:充满爱心、乐善好施,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,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,贏得群众高度赞誉。
见义勇为模范:秉持公平正义,弘扬社会正气,关键时刻临危不惧、挺身而出,勇于维护国家、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产生重大社会影响。
诚实守信模范: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,始终坚持诚信为本、操守为重,以诚待人:以信取人,履约践诺、言行一致,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。
敬业奉献模范:追求崇高职业理想,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,甘于无私奉献,勇于创新创造,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,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。
孝老爱亲模范:注重家庭、注重家风、注重家教,孝敬父母、关爱子女、夫妻和睦,家庭关系和谐,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,群众广为颂扬。
三、上报材料
各部门推荐侯选人须经基层党委、各党总支审定;按类别分别填报推荐表(每种类别推荐一人),每人分别附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(材料要求事迹真实、表述准确贴切、条理清晰分明)、红底一寸免冠彩照和2张生活照(注明姓名,不小于1MB)以及3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,所有材料(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、扫描PDF版,一式3份)于4月11日上午11点前报党委宣传部(行政楼811办公室)。
邮箱:zzlyjzy@163.com
联系人:申琳 联系电话:28643394
附件:第八届贵州省道德模范推荐表
党委宣传部
2022年4月8日